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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二条 严格遵守本工作制度与行为规范,提供业务咨询、办理和查询时要热情礼貌、文明用语、着装整洁,保持办公场所内清洁,用品摆放井然有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索要、谋取私利。

  第四条 坚守岗位,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上班期间不串岗,不做其他与上班无关的事情。临时离岗需公布原因及回岗时间。

  第六条 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争做为学生服务表率,树立亲生爱生形象,建设一支务实创新、尽责高效的阳光服务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