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为做好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工作体系
1.各部门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各部门建立部门防控机构。
3.电气工程学院院长尹南宁同志为东院防控工作的责任人,负责东院防控工作统筹协调,电气工程学院总支书记王澜同志具体负责学生的防控工作。
4.杨如军同志负责督导考评处的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后勤服务处
1.负责与疾控部门、教育部门、人社部门等沟通,及时传达布置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要求。
2.收集汇总学院各部门报告资料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3.编制防治宣传资料发放各部门组织学习。
4.负责全院食堂、商店、物业、医务室、移动、联通、热水服务、快递人员的管控。严查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的个人防护。加强配餐单位监控管理,督促落实食堂、商店送货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5.负责全院食堂、商店、物业、医务室、移动、联通、热水服务人员电子健康码查验,非绿色健康码严禁返校,并按要求就诊或隔离。
6.负责食堂、商店食品安全。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7.督促物业全面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做好卫生检查工作,负责食堂、商店和公共区卫生清理督查。
8.负责采购、保管、发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的物资,设立医学健康观察室并负责医务室工作的落实。
9.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二)学生工作处及各系(院)
1.负责学生(含教学实习学生)报到时电子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非绿色健康码严禁返校,并按要求就诊或隔离。
2.负责学生(含教学实习学生)的管理及处置。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3.负责开学后在校学生晨午晚三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等日常防控工作。不允许带病来校上学。因病缺课人员应由系(院)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
4.负责防控卫生知识宣讲;负责教室、宿舍、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理。
5.负责每日12:00前向防控办公室上报异常情况(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院情况报防控办公室)。
6.负责学生就餐秩序维持,确保就餐全程禁言、按时就餐完毕。
7.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三)就业指导处及各系(院)
1.负责就业实习学生的管理及处置。
2.负责每日12:00前向防控办公室上报异常情况(就业处汇总各系院情况报防控办公室)。
3.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四)教务处及各系(院)
1.妥善安排教育教学活动。
2.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五)招生办公室
1.9月1日开始,负责新报到新生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非绿色健康码严禁来校就读,并提醒学生按要求就诊或隔离,待康复后来校就读。
2.负责新报到新生初步的健康异状排查,发现有甲流感、肺炎等传染病疑似病例,要采取处置措施。
(六)保卫处
1.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开学时对所有入校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异常者劝返。
2.负责全院的门卫工作,严禁外来车辆进入校内,涉及校内工作的车辆按规定核查测温登记,无异后再放行。
3.实行封闭管理,杜绝闲散人员进入校内,负责外来人员的体温测量,严禁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内。
4.对返校学生行李进行消毒。
5.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七)宣传统战部
1.负责舆情防控和处置。
2.负责防控知识在网站、公众号、板报的宣传。
3.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八)纪检监察室
1.负责各部门工作落实检查。
2.负责各部门工作失责追究。
3.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九)所有部门
1.负责本部门人员电子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非绿色健康码严禁返校,并按要求就诊或隔离。
2.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管理及处置。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3.不允许带病来校上班,因病缺勤人员应由部门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
4.负责防控卫生知识宣讲。
5.负责所管辖区域的卫生清理及管理。
6.负责本部门人员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并作好记录。
7.负责每日12:00前向防控办公室上报本部门情况,负责异常情况的实时上报及异常者的跟踪管理。
8.严控大型活动,未经领导小组批准的大型活动一律停止。
9.负责其他相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陈石义:13974768935
罗 颖:13973405328
唐新民:13807346063
李文生:13575132041
刘友园:13975402069
四、经费预算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购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需要的物资,特事特办、实报实销。
五、纪律要求
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改正。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隐瞒、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衡阳技师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