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技师学院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是衡阳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业务指导,属副厅级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设有15个行政职能处室及群团组织、7个教学系、3个教辅机构,基本形成了以技师教育为龙头,以高级技工教育为主体,以各类短期培训和技能鉴定为两翼的办学格局。学院现有在校学生12476人,在职教职工634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收支增加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学院收支预算总额10754.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19.53万元,增长10.47%。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学院收入预算总额10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5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200万元,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2600万元,其他收入17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和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学院支出预算总额10754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2479.04万元,养老保险缴费414.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6.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1.7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04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31.03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工资调整,教学设备购置,学生生源增加等。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学院“三公”经费不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中列支,不使用财政拨款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17年学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我院为教育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所以没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学院政府采购预算170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学生人数增加,教学设备购置,教学条件改善。
三、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衡阳技师学院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衡阳技师学院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