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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近年安徽高校反腐:“苍蝇”“老虎”一起打


安徽网 2014-08-13

近年来,一些高校官员相继落马,原本教书育人之处的这些腐败现象着实令人震惊。他们究竟因何落马?腐败背后,根源何在?新安晚报记者梳理近年来我省20位高校官员的腐败案情,从中可以一探端倪。

现状:

“苍蝇”“老虎”一起打

今年5月22日,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院长黄修玉在城市规划项目承接与审批、安置小区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非法收受巨额贿赂,已经被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几年来,我省对高校反腐力度很大,多名厅级、副厅级学校官员相继落马。据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不完全统计,从2009年以来,至少有30余名高校官员和工作人员被查。

从高校“一把手”到二级学院院长、甚至是普通工作人员,我省高校反腐不仅打“老虎”,“苍蝇”也决不放过。比如,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方光罗、安徽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余淑珍、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原院长黄修玉等厅级“大老虎”的落网,以及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工作人员刘清文、安徽工业大学图书经销中心工作人员夏金根等基层人员的被查处等。

特点:

高校腐败案多为“窝案”

“窝案”已经成为我省高校腐败案件的一个关键词。

在安徽师范大学系列案件中,有12名干部遭到查处,其中包括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助理、后勤集团老总、工程项目部等建设环节相关部门人员,涉及处级干部8人。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方光罗落马后,该学院分管基建的副院长、分管业务的总务处副处长也被查处。

在安徽医科大学系列案件中,在基建办财务科科长费维正被查后,总务处基建办原主任李继森、副主任王建明相继落马。

在合肥工业大学系列案件中,小小的教材就击倒了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教育学院原院长孙佩石、学院办公室原主任龙巨东,同时还一并挖出了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教务处原副处长兼艺术系主任郑杰,合肥师范学院教务处工作人员刘清文等4人。

“高校官员腐败案件一般都喜欢‘扎堆’,他们之间容易彼此勾结,造成权力之间的互补,导致查办难度很大。”一位曾经查办过芜湖高校系列案的检察官说。

作案时间长且手段较隐蔽

“相比起行政单位官员,高校官员的腐败有着许多不一样的地方,譬如他们的学历普遍很高,会利用制度漏洞,手段比较隐蔽,作案时间更长,很难被发现等。”合肥一位反贪人员说,像昨天受审的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教育学院原院长孙佩石,其腐败时间从2003年至2012年,收受贿赂也如“蚂蚁搬家”,一次2至3万元左右。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方光罗的犯罪时间是从2002年至2008年,时间跨度为7年;安徽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余淑珍的犯罪时间是从2005年至2009年,跨度为5年。

同时,腐败的高校官员学历都很高,本科以上学历的犯罪嫌疑人占八成,其中不乏硕士、博士学位者,更有全国知名专家,如张登岐曾是教育部普通高校中文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方光罗曾是国务院特贡津贴专家等。

诱因:

基建工程最容易滋生腐败

基建工程是导致很多高校官员身陷囹圄的原因之一。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方光罗就是典型案例。

方光罗曾是安徽省特贡津贴专家,国务院特贡津贴专家,2002年7月至2008年11月间,担任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2010年4月26日,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方光罗立案侦查,随后将其逮捕。而这一切则缘于2002年该院启动的新校区建设工程,他在工程发包、工程借款、工程款支付以及工程审计决算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71万元以上。

除方光罗外,还有多名高校官员因基建落马。比如,2007年,阜阳师范学院原院长张登岐因新校区建设受贿5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3年,安徽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余淑珍为他人在承接工程、支付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43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此外,因基建问题落马的还有安徽医科大学基建办李继森等人、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原副书记丁业启、皖南医学院新校区原领导张某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基建工程外,我省高校官员腐败诱因还存在于招生录取、教材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多个领域。

杜晨洁 本报记者 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