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胡光亮在操办其女儿婚宴过程中,邀请燕窝镇部分机关干部、村社干部等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上述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31万元。2022年9月,胡光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021年10月,重庆市合川区燕窝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胡光亮在操办其女儿婚宴过程中,邀请燕窝镇部分机关干部、村社干部等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上述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31万元。2022年9月,胡光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