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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台师范学院塌方式腐败探析


201712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等,琼台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李向国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原党委副书记、校长程立生和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福川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之后,李向国因非法收受贿赂16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程立生因非法收受贿赂249.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陈福川因非法收受贿赂208.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万元。三人赃款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李向国说,当上一把手后,听到的都是奉承话,听不到或很难听到不同的意见和批评,在学校成为了一名不受别人监督或者别人很难监督的人,自己说什么、做什么,别人都会认可,自然而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20159月,李向国退休,学校党委书记一职空缺,党委副书记、校长程立生理应扛起管党治党职责,然而他却认为自己不是党委书记,从未将党建工作真正摆上议事日程。陈福川从分管后勤的副校长转任纪委书记,非但不遵守纪律、维护纪律,反而拜金主义严重,有机会就想捞一把,更别提履行监督职责了。

就这样,在党的领导严重弱化的情况下,校领导班子成员政治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遇到问题心里都盘算着自己的小九九,甚至搞不团结,队伍涣散、各行其是,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学校教职工反映,由于领导班子不讲政治,不敢担当,不作为,没有人与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学校里拉帮结派、跑关系、谋私利的现象较为严重。

20168月至10月,海南省委巡视组对琼台师范学院进行巡视,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突出。琼台师范学院自20111月起实行绩效工资,按规定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应一律取消,但该校依旧多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2013年春节,该校还使用创收结余资金向全校教职工及退休人员发放春节慰问金共136.38万元。为了通过省会计核算站的审核,该校制定各种发放津贴补贴的名目达243个,如青年教师基本功考核补助、技能竞赛活动工作人员补贴、艺体美等专业测试改卷补助、新生开学报名补助、增加工作量津贴等。甚至,在一些培训活动中,校领导们未进行授课,也以授课名义领取劳务费。不仅如此,学校还违规设立小金库,使用小金库资金发放补贴,支付接待费用和其他开支等共计55.35万元。据统计,20111月至2015年,该校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447.6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后违规发放津补贴207.12万元,程立生、李向国和陈福川分别领取32.9万元、15.96万元、10.95万元。当问及学校为何敢顶风违纪、滥发补贴,原党委书记李向国表示,自己不懂相关规定,开会时大家说这笔钱可以发,于是就发了。程立生则说,对于出台的规定,不愿意花时间去好好学习,也没有认真对待、严格执行,总认为上级相关管理部门不会检查那么严格。作为学校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和一把手,对党纪国法不学、不知、不畏,毫无纪律和规矩意识,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置若罔闻,着实令人震惊。“审查调查中发现,校领导法纪观念淡薄,经常以一知半解、自以为是的心态办事,把政策规定当成摆设,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成为常态,甚至在组织找其谈话时,依然没有意识到错误,对违纪行为进行狡辩。校领导班子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不能坚持原则,执行制度不力,上行下效,带着众多干部一起‘下水涉险’,审查组从一个问题入手,便连根挖出一串。”海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人员说。

  琼台师范学院2016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工程建设增多,众多项目和资金涌入,成为了建筑老板、开发商眼中的“香饽饽”。2008年,李向国初到琼台师范学院任党委书记时,就有一名做基建工程项目的老乡找到他,想通过关系在学校承揽工程,被他拒绝了。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老板们一次又一次的拉拢诱惑下,李向国的思想开始蜕变,从开始接受香烟、接受吃请,到接受金钱,慢慢地变得适应和习惯起来。如李向国一样,程立生、陈福川从吃吃喝喝开始,同老板们“傍”在一起,在推杯换盏中逐渐放松了警惕、丧失了原则、突破了底线。“起初,对于老板们请吃请喝,我觉得这只是一种人际交往,也不在意。后来他们拿来酒、茶叶等,自己也觉得是小节,不是大问题,再后来,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慢慢形成‘当官不挣点外快太不值’的观念。”程立生说。陈福川则表示自己分管后勤工作期间,与工程队的老板们接触多了,总认为他们素质低,没多大本事,都是靠自己的帮助拿到工程,看着他们吃得好、住得好、开好车,心里很是不平衡,所以在他们送钱来时,就毫不犹豫地收下了。当陈福川得知自己即将不分管后勤工作后,担心以后捞不到好处,竟向承揽项目的老板开口,一次性“借”50万元,老板明知有去无回,也只能如数奉送。  在众多老板中,吴某算是与校领导来往较为密切的。当得知琼台师范学院府城校区临街铺面将采取同开发商合作的方式进行改造和出租时,吴某就想方设法通过关系找到了李向国、程立生、陈福川,希望承接项目,并许诺重金酬谢。随后,陈福川主持召开招标会,在3名校领导的默许下,吴某通过串标手段中标。在未对项目进行论证和评估的情况下,学校便匆匆与吴某签订了铺面改造协议,并同意改造完成后,铺面租金按比例同吴某分成。经相关部门测算,近5年同吴某对铺面租金不合理的分成,共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吴某赚得钵满盆满,自然也不忘向李向国、程立生、陈福川送上大礼。在李向国等校领导们的帮助下,吴某又相继承接了学院府城校区中山路、文庄路、高登街临街铺面重建和高登街厕所改造铺面投资合作项目。经查,吴某在2009年至2015年分11次分别送给李向国、程立生贿赂款各79万元。审查发现,在学校各类工程项目建设中,大部分项目都由8名建筑商承揽,而他们都会不同程度地向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送上好处。就这样,老板们通过校领导承接项目获取利益,而李向国、程立生、陈福川等人竟也心安理得的收取“回报”,陷入违纪违法的泥潭不能自拔。计算机实训室和监控项目、校园围墙维修,以及桂林洋新校区学生公寓太阳能热水供应设备施工工程、生活区设备房基坑支护工程等工程中,对于老板们给的从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的好处费,程立生均“笑纳”。此外,在教师招聘、孩子入学等问题上,程立生同样插手,收到1万元到2万元不等的感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