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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诿扯皮的庸官不能做


(一)

公职人员小刘:您好,欢迎拨打热线电话,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赵阿姨:小同志,我要反映问题。老城区步行街街尾的路灯它是一会儿亮一会儿不亮的,我们这些住在附近的居民晚上出门很不方便,能不能派人修一下?

小刘:阿姨,感谢您反映问题,我们核实后尽快处理。

赵阿姨:好好好,谢谢你呀。

小刘:不客气,祝您生活愉快。

(二)

王科长:请进。

小刘:科长,刚才接到一个反映路灯故障的电话,您看是不是要尽快安排人核实处理一下?

王科长:我看呀,这个事情先不着急,先放一放吧。

小刘:好的。

(三)

小刘:最近反映问题的电话真多,还是科长您厉害,那么多事都处理得井井有条。

王科长:小刘呀,做事情有干劲是好的,但也要讲究方法嘛。

小刘:什么好方法?您教教我呀。

王科长:依我看,大事上不犯糊涂就行了,一些小事能拖就拖。拿上次路灯故障来说,就一个老城区的小路口,来往的人又不多,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好咧。

小刘:科长,这不好吧,群众的问题没解决呢……

王科长:你要知道,咱们的精力是有限的。修好路灯,群众是看见了,可分散了咱们的精力和人手,这样怎么能把容易出成绩的活干好呢!

(四)

赵阿姨:这路灯咋还没修好,黑灯瞎火的。哎哟……好痛啊……都怪这帮不干事的!我要上门去投诉!

(五)

李局长:请进。

王科长:李局,您找我?

李局长:最近有群众反映,向你们科反映问题总是石沉大海,这是怎么回事?

王科长:额……李局,应该是误会了。我们一直在积极处理各种问题,只是最近大家手头上都在忙别的事情,一时顾不上……

李局长:关键是群众都反映一段时间了,现在人都摔伤了,你还要忙到什么时候?

王科长:李局……我……

李局长:老王啊,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局里开会强调过多少次,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再小也要想方设法办好,绝不能一推了之!

王科长:李局,我错了,回去后立马落实路灯修理的事情,并邀请群众监督工作进展。

李局长:你必须深刻检讨,工作上也要抓紧处理,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点评:

推诿扯皮的庸官,庸在丧失了党员干部该有的事业心、责任感,庸在无视职责使命、甘愿尸位素餐。这样的庸官耽误的是党和人民的事业,最终损害党的执政基础、动摇党的执政地位。广大党员干部决不能停留“舒适区”、坐享“避风港”,必须守初心、担使命,真正把人民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业绩。

党纪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庸懒无为、效率低下,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五)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