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委常委、乐都区委书记左耀锋,原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莫玉玲等人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乐都区交通局近年发生多起腐败案件,涉案金额2500余万元,12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区交通局3任局长辛晓梅、杨哇玛、沈晓栋及1名财务干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发生后,乐都区政府、区纪委和区审计、财政部门27名党员干部因失职失责被问责。此外,原区(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罗尖措等15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收受辛晓梅所送礼金,造成不良影响。左耀锋自2011年担任区(县)委书记以来,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实,工作仅停留在签订目标责任书、开会提要求等方面,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没有落到实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分析研判不够,对“关键少数”失管失察。2019年12月,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左耀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违纪违法问题未及时发现纠正,莫玉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