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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普洱市人民医院塌方式腐败背后的“猎手”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我们查办的普洱市人民医院系列腐败案件,就是行贿者挖空心思拉拢腐蚀干部,最终导致塌方式腐败的典型案例。

普洱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某俊,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杨某红,也曾爱岗敬业、医者仁心,却在“猎手”精心“围猎”下渐渐丧失原则,与供应商称兄道弟,肆意吃请玩乐、收受礼品礼金。在杨某俊的“家长”作风影响下,医院中层干部上行下效、各自盘算,疯狂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非法谋取经济利益。最终,医院财务部原主任刘某文、后勤服务部原主任张某生、医学装备部原主任叶某光等6名重要行政岗位的科室长被立案审查调查,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纵观案件的发生,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法观念淡薄、意志不坚定是根本原因,但行贿人为谋取个人利益,精心“围猎”、拉拢腐蚀也是重要诱因。查办该案过程中,我们破除“重受贿、轻行贿”的定势思维和工作惯性,并不只盯着党员干部受贿问题,而是结合本案行贿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对当地政治生态、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市场规则等造成严重破坏的实际,及时商请审计部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就该案中的行贿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此外,采取对行受贿人员同步留置的方式,相互印证违纪违法事实,及时固定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调查发现,医疗器械供应商陈某虎是该案涉及行贿范围较广的人之一。从到普洱市开拓市场的那一刻起,他就费尽心思精心策划,无所不用其极瞄准市人民医院各层级医生,投其所好“围而猎之”。在处心积虑送票子、钻空子,竭力腐蚀、精准“围猎”下,陈某虎逐渐成为市人民医院的“圈内人”,生意越做越顺,仅该院“直线加速器”一个项目,就非法获利1500万元。我们果断对陈某虎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该案中,我们共对20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公职人员9人、行贿人员10人、共同涉案人员1人。

受贿行贿一起查,不等同于受贿行贿“一样处”。应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实事求是、宽严相济,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既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又保障工作、稳定队伍。我们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考虑行贿人行贿金额、次数、认罪悔罪态度、配合调查情况等因素,对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等5类重点行贿行为,坚决打击、寸步不让。如对行贿数额大、涉及人员广的陈某虎,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最终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认罪悔错、退赃挽损的,给予宽大处理。如行贿人张某某行贿金额、次数相对不多,到案后能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配合调查,我们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惩治行贿问题,也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深入剖析案件、推动补齐短板,从源头上逐步消除贿赂滋生的土壤。查处该案后,我们与相关职能部门、市人民医院一起探索完善市场准入“黑名单”、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等具体制度,多管齐下增加“围猎”成本。目前,普洱市人民医院出台供应商“黑名单”制和廉政风险金制等管理办法,规范对供应商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惩戒标准和工作程序,在采购活动中,与65家供应商签订《廉政责任书》《亲清共建承诺书》。

行贿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其“惩”“治”“防”也是一项艰巨、长期的系统性工作。在加大对行贿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也要推动完善惩治行贿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强化联合惩戒,不断压缩“围猎”者的生存空间,推动腐败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3年第3期(20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