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并不是直接依据中央八项规定作出定性处理,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列举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形外,其他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应的具体条款进行党纪政务处分。现将相关处分条款归纳整理如下: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类型 | 《党纪处分条例》 | 《政务处分法》 | |
1.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 | 另 等条款列举的情形,只要符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本质特征,均可认定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 ||
2.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 | |||
3.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 | |||
4.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文风会风不实不正,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 |||
5.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 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 | ||
违规收送礼金与其他礼品 | |||
6.违规吃喝 | 违规公款吃喝 | ||
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 | |||
7.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 |||
8.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 |||
9.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 |||
10.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 |||
11.楼堂馆所问题 | |||
12.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 | |||
13.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 |||
14.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 | |||
15.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 / | ||
16.领导干部住房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