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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村里的项目资金挪用,这名驻村干部栽了......

“胆子太大了,连项目资金都敢挪用,查得好!”近日,花垣县纪委监委通报,对该县花垣镇老王寨村原驻村第一书记杨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社会反响强烈。


杨某是花垣县交通运输局原九级职员,2018年初被单位派驻到花垣镇老王寨村担任工作队队长。没想到,杨某利用职务便利“靠山吃山”,在项目资金上动了歪心思。



2019年10月,老王寨村准备实施100万元青蛙养殖基地项目。杨某遂“推荐”其朋友龙某负责具体实施。2019年11月、2020年1月,花垣镇政府将100万元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到龙某的合作社账户上。


2020年1月中旬,杨某向老王寨“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提出考虑到资金安全,要将5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交由村委会保管,于是让龙某将50万元青蛙养殖基地项目资金转入其账户。


杨某真的是为了资金安全吗?


2020年1月,龙某将50万元项目资金转入杨某银行账户后,杨某私自将其中45万元用于买卖期货,另外5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日常开支。


偿到甜头的杨某故伎重施,把项目资金当成了自己的“透支卡”。2020年5月,他又以老王寨村的名义与某家庭农场业主吴某“合作”申报生猪养殖项目。


为方便挪用项目资金,杨某让吴某提供“一卡通”账户和密码,并用他的手机绑定吴某的“一卡通”,开通网上银行。


2020年5月,花垣镇政府将40万生猪养殖基地项目扶贫资金拨入老王寨村经济联合社账户。第二天,杨某将其中20万元项目资金转入吴某“一卡通”账户。随后,杨某又通过网上银行从吴某的账户中将该笔项目款转入自己的账户,并用于自身营利性活动。


2020年11月,花垣镇政府又将20万生猪养殖基地项目扶贫资金拨入老王寨村经济联合社账户。第二天,杨某又用上述同样的方式将这20万元项目资金转入自己的账户用于生活开支。


自作聪明的杨某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自己所作所为经不住核查。2022年初,花垣县纪委监委、县巡察组、县审计局“纪巡审”融合掌握杨某的违纪违法线索。


经查,杨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项目资金90万元,其中65万元用于营利性活动,构成挪用资金罪。


2022年8月,花垣县纪委监委决定对杨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近日,花垣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杨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