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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高设计费背后的“猫腻”

“我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工程部经理,对工程设计合同把关不严,履职不力,因失职失责行为导致设计费虚高,我非常后悔。做工程容不得半点马虎和闪失,大家一定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北海市某国有企业原副总经理兼工程部经理仇某因工程设计合同把关不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降职处理并减发绩效薪金。仇某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告诫公司员工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

事情要从2021年1月的一件巡察线索说起。

2021年春节前,一件反映北海市某国有企业工程设计费虚高的问题线索交到我手中。由于问题线索涉及4个工程,时间跨度长、金额大,工程领域设计问题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案件的初核一开始就面临着重重困难。为克服时间紧、专业性强等困难,我在组织办案人员强化工程领域知识学习之余,积极整合联动监督力量,采取“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模式,抽调业务骨干参与案件调查过程,提高线索处置能力,确保线索核查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针对性。

“按照算法,设计费等于计费额乘以计费率。工程设计费虚高,很可能是因为计费额高于规定标准值,对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文件来看,是不符合规定的。”认真细致开展初核工作后,在案情分析会上,调查组成员小杨发现了工程设计费虚高问题的关键。

“那么,谁有权力决定工程设计费计费额呢?”经过分析研判,我们将进一步调查的目标锁定为该企业副总经理兼工程部经理仇某。

“审核设计合同时,你是否发现设计费较高的问题?”我在与仇某谈话核实情况时开门见山。

“设计费计费率是经过有关部门审核的。我们审核时,设计合同的计费率是符合招投标有关规定的。”

“设计费等于计费额乘以计费率,你审核时有没有发现计费额较高的问题?”我抓住问题的关键继续追问。

“额……计费额是由设计公司提供的……”仇某脸色微变,说话也开始吞吞吐吐起来。

在有力的证据面前,仇某不再狡辩,逐步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由于接受过设计公司的宴请,仇某在审核设计公司提供的设计合同时,决定“网开一面”,没有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费计费规定执行,同意设计公司选择较高的计费额,因此造成设计费虚高的问题。仇某自以为在设计费计费额上给设计公司“通融一些”是比较隐蔽的手段,不容易被发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调查人员的抽丝剥茧下,仇某虚高计费额的事情终究纸包不住火。

最终,仇某因违反工作纪律造成国有资产较大损失,被降职处理并减发绩效薪金,其他3名责任人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我坚持把查办案件与开展以案促改、堵塞漏洞有机结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多次约谈该国有企业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负责人,并通过发函督导等方式,督促该国有企业向设计公司追回多支付的设计费61.57万元。同时,督促该国有企业完善工程领域有关内部制度,建立重大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备、重大工程项目会议讨论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等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工程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深恶痛绝。作为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要擦亮监督“探头”,聚焦项目决策、审批监管、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主动靠前监督,督促落实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坚决斩断伸向工程招投标的“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