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省纪委省监委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姜润生同志有关信访举报问题审查情况通报会,通报相关问题审查情况,宣读关于免予姜润生党纪处分的决定。
2019年7月以来,省纪委省监委陆续收到群众反映“昆明医科大学原校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原副主任姜润生退休后违反规定,在云南某上市公司兼职取酬”的有关问题线索。2020年3月,对姜润生涉嫌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进行党纪立案审查。
经查,姜润生退休后发挥其专业特长,在某上市公司获得的工资、奖金、员工持股和高管增持股票计划收益,以及尚未取得实际收益的股票期权,均按照上市公司严格的程序规范确定并对外公开,系合法报酬。同时,姜润生到该公司兼职,与其原职务、原职权没有关联,不属于权力兼职,没有利用职务和职权影响谋取非法利益、搞利益寻租的问题,也没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退休后兼职取酬的禁止性规定。
在审查过程中,省纪委省监委对问题线索的处置处理始终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方针,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了案情研讨,依据中央、国家相关人才政策和党纪党规,结合云南人才强滇有关政策,鼓励人才为富民兴滇做贡献,形成最终处理意见。
云南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切实推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强化监督执纪,净化干事环境;强化教育引领、前移监督关口,形成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合力,为做好人才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