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17日下午举行记者招待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肖培,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徐启方,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田培炎介绍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北京青年报记者提问,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规定明确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的问题。干部“能下”的主要情形都有哪些?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过程中,具体都有哪些举措?
徐启方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吏的重大决策。对于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广大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要意义。规定明确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和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聚焦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列出了15种情形。 他指出,规定进一步优化对于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有关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完善了有关调整安排方式,重点措施包括以下6个方面: 一是把年度考核作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深入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能力水平、工作实际、作风状态、群众口碑。 二是坚持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在实战考验中辨别高下,区分优劣。 三是加强综合分析研判,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查、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访等方面成果,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 五是建立及时报备制度,要求每年向上级报备上年度相关情况,推进能上能下常态化。 六是加强舆论宣传,推动形成有利于能上能下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