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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从五个方面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加强五个方面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扎实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突出问题边查边整,边治边建,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通知要求强化资格审核管理。各评价机构严格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不断完善报名资格审核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履行报名资格审核的主体责任。各级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评价)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对参评人员资格审查的监管力度。

强化在线监控管理。从2023年6月19日起,所有评价要达到全程实时监控要求。实时监控视频未覆盖到的参评人员,其成绩不予以确认。监控视频画面的像素分辨率不得低于720P,考场内所有视角的监控视频均需同步上传至湖南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系统。

强化考评人员管理。从2023年6月19日起,全省所有考评人员统一纳入全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库管理,评价机构应严格按照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配比要求,在监管系统中抽取考评人员。

强化督导过程管理。各级鉴定中心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开展现场督导和线上督导。现场督导内容应包括评价准备工作情况、试题(题库)备案上传情况、参评人员资格审核情况、考场秩序,以及考评人员、管理人员工作情况等。

强化工作人员管理。各级鉴定中心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查处工作人员违规获证或协助他人、评价机构违规评价、发证等行为。评价机构加强考务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务管理、证书管理和督导工作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应取消其参加评价工作的资格;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