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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纪检监察系统全面启动“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

7月3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动员部署会在长沙召开,省纪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程纪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监委在家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工作既是业务工作,更是关系民心向背的政治工作。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革命的应有之义,是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迫切需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提升案件质量的重大政治意义,把“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细抓实。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在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纠正理念偏差,着力补齐短板;要坚持政治把握与法治方式相统一,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办理案件全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生命线,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上,做到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要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会议要求,案件质量的提升,需要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共同提高办案能力、共同提升办案质效。要强化系统思维,凝聚起齐抓共管案件质量的合力,对内要抓好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对外要抓好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有效衔接,对上要抓好执纪执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对下要抓好调研指导工作,拧成“一股绳”,下好“一盘棋”,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案件质量共同体。
  据悉,此次“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以构建“铁案工程”、打造精品案件为目标,聚焦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梳理了五大方面14小项的工作任务,力求通过全链条管理案件质量、全覆盖评查各类案件,全方位提升业务素养、全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全系统调研突出问题,切实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推动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全面提升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
  会议对全省范围内评选出的25件精品案件进行了表彰,专门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培训班”精神,针对案件办理中常见的问题精心组织了2堂培训课。会议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