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引导牢固树立法纪意识,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学校纪委在“清风环院”公众号开设的“清廉之声——党纪法规宣讲”栏目本周与大家见面了。该栏目以各部门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录制短视频,对党纪法规知识进行宣讲的形式为主,将陆续发布宣讲视频,敬请全校广大师生关注。
办公室与发展规划处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 何鑫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领导干部违纪往往是从破坏规矩开始的。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从立规矩开始,随后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形成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学校纪委提醒
学校教职工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要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守住拒腐防变的底线。
组织(统战)部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 刘畅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学校纪委提醒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高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敏感性,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带头在班在岗,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始终保持各级指挥体系激活状态,敢为善为、奋发有为,以过硬作风成效守护校园安全稳定。
环境科学系党总支纪检委员 王仲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党的二十大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凝聚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切实巩固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政治成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一了思想、意志和行动。
党章的修订,顺应党心民心,符合时代要求,深刻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守正创新、与时俱进的创造精神,为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提供了行为规范和根本遵循。
学校纪委提醒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全党同志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全党同志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党章,带头严格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切实把党章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切实维护好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团结奋斗。
环境科学系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 杨晓婉
保密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特殊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守机密是党的生命,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每名党员的共同责任,是党的一项重要纪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此外,《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而我国刑法、安全法也对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做出了规定。因此,党员干部一旦泄露国家秘密不仅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甚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由此可见,“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这并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对党绝对忠诚的必然要求,需要每位党员干部增强保密意识,身体力行共担保密之责。
学校纪委提醒
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居家办公不碰密、网上办公不谈密、使用手机不拍密、公共网络不传密、文件管理不泄密、信息发布不涉密、所有工作环节不失密,确保不发生任何失泄密问题。
学生工作处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 刘 静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以强有力政治监督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要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对享乐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科学精准靶向整治。要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
学校纪委提醒
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必须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 梁 磊
党员干部经过批准参加评估、论证、咨询、鉴定等劳务活动,可依法领取劳务费,但发放对象、标准、方式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以发放、领取劳务费之名行违纪违法活动之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学校纪委提醒
在实践中,党员干部参加下列劳务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领取报酬费用:参加本单位组织、管理的劳务活动;委托外单位的人员完成的项目,委托单位人员参加该项目的劳务活动;具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本人岗位职责参加各类劳务活动。其他虽没有禁止性规定不能发放和领取,但发放和领取行为造成不良影响,亦不能领取。
环境工程系党总支纪检委员 全玉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问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抓好家风。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违反生活纪律一章中首次规定了不重视家风建设的违纪行为,划出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学校纪委提醒
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从自身做起,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廉洁用权,争做廉洁自律的典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人不廉,全家不圆。广大党员干部要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和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警惕腐败之祸“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过好亲情关、警惕枕边风、杜绝拉下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为上的老实人、作风上的干净人。
环境工程系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 曹东杰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教育部在公开曝光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时表示:在常态化开展师德教育的同时,要加强警示教育,让每一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努力学习和践行“为人师表”做“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对师德失范行为从严依规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依法依规撤销或丧失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清除出教师队伍。压实、压细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行政有关负责人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对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构筑良好的师德师风氛围。
学校纪委提醒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校党员干部和教师在日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中,要时刻牢记自己是肩负教育使命的人,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时刻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要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榜样,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生态学系党总支副书记 鲁凤娟
6月21日,宁夏银川市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指出此次爆炸事故令人痛心,教训深刻,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正值暑期,全国也已进入主汛期,汛情形势严峻复杂。暑期旅游旺季也即将来临,游客出行量增大,安全问题易发高发。同时,夏季高温天气也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因素,容易导致各类安全事故。
学校纪委提醒
暑假即将来临,全校各级各单位要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扎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监督职责,同时加强广大师生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上述案例教训,引以为戒,把严守牢“廉洁关”“作风关”,履行好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加强值班值守,严禁脱岗漏岗,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学校纪委坚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作为监督重要内容,着力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不严不实的工作作风,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生态学系党总支纪检委员 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 秦 津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每个公民应当恪守的法律底线,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来说更应如此。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是普通公民,一言一行都代表着社会的风向标,普通公民不能做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首先不能做。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仅触犯国家法律,更为党的纪律和规矩所不容。尤其是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存在的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等“四风”甚至是腐败问题,要依纪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学校纪委提醒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在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维护党员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挖细查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督促全校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进一步强化党性意识、纪法意识,推动形成学校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