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卢作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卢作全,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江西修水人,在职大学学历,1978年2月参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年2月至2003年10月,在部队服役;
2003年10月至2009年7月,历任江西省纪委调研法规室副处级纪检员、正处级纪检员、办公厅副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调研法规室主任;
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江西省地税局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长;
2011年8月至2016年9月,南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江西省委巡视组组长;
2018年6月,免去江西省委巡视组组长职务;
2019年6月退休。
(廉洁江西 2023-07-10、纪法文库2023-07-13)
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卢作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卢作全身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滥用纪检监察权,退而不“休”,破坏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旅游活动安排,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组织意识淡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工录用及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滥权妄为,私自留存纪律审查材料,泄露巡视工作秘密,干预和插手执法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便利或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卢作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卢作全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