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结合全会提出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几点要求。
第一,正确理解和把握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个根本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既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是贯穿改革全过程的政治主题。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决定权在党中央,必须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党的任何组织和成员,无论在哪个领域、哪个层级、哪个单位,都要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凡属部门和地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部署,都要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为前提,做到令行禁止。
“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我们治国理政的本根,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一点上,必须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党的领导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体现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防军队、祖国统一、外交工作、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哪个领域、哪个方面、哪个环节缺失了弱化了,都会削弱党的力量,损害党和国家事业。
我们强调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是说不要民主集中制了,不要发扬党内民主,把这两者对立起来是不对的。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扬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是一致的,并不矛盾。我们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是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制度,是民主和集中紧密结合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集思广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党的全会文件、党的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政府工作报告、重大改革发展举措、部门重要工作文件,都要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有些还要反复征求意见,有时征求意见范围包括全部省区市,有时征求意见范围包括几十家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中央审议重大决策时都要求报告征求意见的情况,同意的要报告,不同意的也要报告。这些制度化、规范化的程序,党中央严格遵守。当然,听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最后要作出决定,这个决定权就在党中央。在酝酿和讨论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大家畅所欲言,但一旦党中央作出决定,各方就要坚决贯彻执行。在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前提下,有意见、有问题还可以通过党内程序反映,直至向党中央反映。我们这么大一个党,这么大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党中央定于一尊的权威,党中央决定了的事都不去照办,还是各说各的话、各做各的事,那就什么事情也办不成了。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集中全党智慧,体现全党共同意志,是我们党的一大创举,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这样做,既有利于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避免发生重大失误甚至颠覆性错误;又有利于克服分散主义、本位主义,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形成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党政关系既是重大理论问题,也是重大实践问题。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曾经讨论过党政分开问题,目的是解决效率不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作风拖拉等问题。应该说,在这个问题上,当时我们的理论认识和实践经验都不够,对如何解决好我们面临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问题是探索性的。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我们对党政关系进行了怎样的调整,但有一条是不变的,就是邓小平同志所说的:“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不能放弃这一条,但是党要善于领导”。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坚持党的领导时,还专门引用了列宁说的话:“无产阶级专政是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进行的顽强斗争,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和和平的,军事的和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没有铁一般的和在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党,没有为本阶级全体忠实的人所信赖的党,没有善于考察群众情绪和影响群众情绪的党,要顺利地进行这种斗争是不可能的。”邓小平同志强调,列宁所说的这个真理现在仍然有效。
处理好党政关系,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在这个大前提下才是各有分工,而且无论怎么分工,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权力是不可分割的。不能简单讲党政分开或党政合一,而是要适应不同领域特点和基础条件,不断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在新时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设置党政机构、提高党和政府效能进行了深入思考,着力点就是要对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作出制度设计和安排,对一些领域设置过细、职能交叉重叠的党政机构进行整合,一些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就设在政府部门,打破所谓的党政界限,同一件事情弄到一块去干,增强党的领导力,提高政府执行力,理顺党政机构关系,建立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决策协调机制。这是党中央总结以往正反两方面经验作出的重大决策。
地方各级党委加强对重大工作的领导,关键是要强化组织协调能力,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具体的机构设置可以从实际出发,除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党政机构职能外,其他机构职能可以不一一对应。还要注意区分轻重缓急,把对本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抓起来、管起来,不要眉毛胡子一把抓。
第二,正确理解和把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这次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党和国家管理活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相互关系和内在联系构成的有机整体,既有机构层面的,也有职能层面的。要通过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等,推动各类机构、各种职能相互衔接、相互融合,推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协调行动、高效运行,构建起适应新时代新任务要求的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基本框架。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系是居于统领地位的,是全覆盖、全贯穿的,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武装力量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同,保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令统一、运行顺畅、执行高效、充满活力。
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立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着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制度安排,力争把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基本框架建立起来,努力实现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这里面,需要把握和体现好以下几个关系。
要注重处理好统和分的关系。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统和分是有机统一的。统得好,可以使不同部门有序运转,避免各自为政,提升系统整体效能。分得好,可以激发各单元各子系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我们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优化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加强和优化党对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经济、农业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国家安全、政法、统战、民族宗教、教育、科技、网信、外交、审计等工作的领导。作出这样的安排,目的是要使党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实施更为有效的统领和协调,加强统的层次和力度,更好行使有关职权,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和工作高效。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是总揽,而不是事无巨细都抓在手上。
要注重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在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有的部门要加强,有的部门要整合,有的部门要撤销,有的部门要改变隶属关系,等等。如果从局部、从现有工作格局和权限看,维持现状也能说出一大堆理由。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着眼长远发展需要,如果仍然顺着既有思维考虑问题,觉得保持现状挺好,不需要改革了,这样不仅不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可能会误事。这次组建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移民管理局等,都是既考虑了解决当前最突出的问题,也考虑了顺应形势发展需要。这是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部署,既着眼于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问题,又为一些战略目标预置措施,以适应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要求。
要注重处理好大和小的关系。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分散。对机构进行综合设置,实现职能有机统一,更好发挥机构效能和优势,是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考虑。这次改革以很大力度在相关领域解决部门职责分散交叉问题,坚持了大部门制改革方向。大部门制要稳步推进,但也不是所有职能部门都要大,有些部门是专项职能部门,有些部门是综合部门。综合部门需要的可以搞大部门制,但不是所有综合部门都要搞大部门制,不是所有相关职能都要往一个部门里装,关键是看怎样摆布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机构宜大则大,宜小则小。
要注重处理好优化和协同的关系。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党政军群各方面,涉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职能划转和机构调整紧密相连,改革的内在关联性和互动性很强。每一项改革既会对其他改革产生影响,又需要相关改革配合,这就要求我们在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同时,更加注重各项改革协同推进,加强党政军群各方面改革配合联动,使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提高各类机构效率。
第三,正确理解和把握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机构改革都围绕经济体制改革要求,不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有力推动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当前,制约我国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还不少,经济体制改革潜力有待进一步释放。要在保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前提下加快改革步伐,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宏观管理、市场监管领域的机构和职能进行了大幅调整优化,以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各自优势,努力使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推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这次改革强调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目的是通过改革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让各类市场主体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是说政府就无所作为,而是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积极作用,管好那些市场管不了或管不好的事情。在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面,这次改革对宏观部门调整较大,减少了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宏观调控部门要把主要精力真正转到抓宏观上来,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提高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这次改革统筹考虑当前突出问题和未来发展需要,作出了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组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整合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对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提出明确要求,集中管理反垄断统一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这些举措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强大的驱动力。
第四,正确理解和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着眼于加强重点领域民生工作,立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移民管理服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组建了一批新机构,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以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公共安全。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加快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尽快形成工作合力,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办好办实。
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针对当前依然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必须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把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作为专项任务,在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整合组建执法队伍,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类别,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地区各部门要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到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第五,正确理解和把握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和地方关系历来是我国政治生活中一对举足轻重的关系。1956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的重要报告中指出,“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这对我们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比较有利。我们的国家这样大,人口这样多,情况这样复杂,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发挥好两个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在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时把握的根本原则。
深化地方党政机构改革,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保证全国政令畅通的内在要求。我们是单一制国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首先要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我们的国家性质和地方的职责特点决定了,省市县各级主要机构设置必须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不能搞得五花八门。同时,在上下对应设置的机构之外,各地可以在一些领域因地制宜设置机构,适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近几年,一些部门干预地方机构设置,有的以项目、资金来控制,有的通过考核、检查来控制,还有的直接给书记和省长打招呼。这些部门的出发点是维护“条条”的完整性,也是为了把本系统工作做好,但不能不顾工作全局、妨害地方积极性。这里,我宣布,除了党中央授权的部门外,今后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地方机构设置。
机构限额是省市县设置机构的主要约束指标,是地方普遍关心的问题。改革要坚持从严管理、规范管理原则,充分考虑地方实际,把党委机构限额和政府机构限额统一计算,把省市县各级副厅级、副处级、副科级党政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限额管理,调整现行限额数量。各地区要落实机构限额管理要求,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事业局”等问题。
这次改革在总结一些地方改革试点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新要求。主要思路是,整合基层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努力实现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这次改革明确提出,上级机关要优化对基层的领导方式,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基层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基层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