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了韶山市水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学军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今年4月28日,陈学军签署了自觉接受监督、决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可是,陈学军一边“明修栈道”签署拒收红包礼金的承诺书,一边“暗度陈仓”违规收受红包礼金。5月2日、5月8日,他先后操办其子“谢媒宴”宴请8桌、操办“婚礼宴”宴请22桌,共计30桌。而按照相关规定,单方操办婚礼一般不得超过20桌。操办婚礼过程中,陈学军及家人违规收受除亲属以外的管理服务对象、单位同事和其他公职人员68人所送的红包礼金,共计4.5万元。
湘潭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王沛:之后,陈学军填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后报告表》时,没有如实向组织报告操办婚礼桌数及违规收受礼金的情况。
今年6月,陈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收缴。韶山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赵祖坤和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铁钱因主动参与陈学军儿子婚宴并赠送礼金等行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韶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韶山市水利局)组长毛春晖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湘潭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王沛:在全省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期间,陈学军把整治要求当“耳边风”,视纪律规矩为“稻草人”,一边签署书面承诺,一边顶风收受红包礼金,典型的“说一套做一套”,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这起典型案件,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露头就打、动辄则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因红包礼金受处分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今年“五一”、端午节点,省纪委监委专门通报了2期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典型问题。受处分人员多为“一把手”,涵盖了党政机关、执法司法部门、国有企业等多个领域,分布在权力、资金、资源集中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
在这些案例中,有的心存侥幸,认为收送红包礼金难以发现,在组织约谈、函询时不如实说明;有的揣着明白装糊涂,明知党纪党规有明确界定,还把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当成所谓的“人际交往”,自欺欺人,在省委“约法三章”后不主动整改;还有的奉行“不收钱不办事”,明目张胆向管理服务对象索拿卡要,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损害营商环境、败坏社会风气,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湘潭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王沛: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红包礼金绝非小事小节,有时红包就是“炸药包”。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既是带有腐化变质特征的不正之风,更是搞圈子、形成团团伙伙的政治问题,发现问题要“拉警报”,出现苗头要“踩刹车”。
披着礼尚往来“人情外衣”的红包礼金,背后往往别有用心。那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来说,哪些属于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呢?
湘潭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雷杰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财物,或者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衡量违纪的重要参照,在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者“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对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来说,只要涉及到公权力行使、与管理服务等公务行为有关的红包礼金,不管金额大小都是违规,都不能送、不能收。
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等事宜上,收送红包礼金要注意什么呢?
湘潭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雷杰成:湖南省纪委2013年出台了《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第五条规定,不准给亲戚以外操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送礼金及贵重礼品。
深化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
湘潭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 雷杰成:我们将在前段工作基础上,持续从严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一是落实“全部核查”要求。自查自纠之后,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线索,要全部核查。二是落实“被查从严”原则。对深化整治之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仍然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以及自查自纠期间不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从严查处。
纪法利剑高悬,党员干部面对馈礼必须头脑清醒,在讲究礼节的同时,严格遵纪守法,坚决抵制庸俗关系的侵蚀,净化朋友圈、交往圈,不让私情污浊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