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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环境卫生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主任胡永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2014年至2022年,胡永国多次收受单位下属、私营企业主等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购物卡、高档白酒等礼品礼金,合计价值11.05万元;2017年至2019年,胡永国2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的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旅游花费2.4万元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胡永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6月,胡永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龙子湖区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云松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品等问题。2021年6月至8月,葛云松先后多次违规接受案件请托人安排的宴请并收受案件请托人所送的高档香烟、茶叶等礼品,合计价值7500元。葛云松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3年6月,葛云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怀远县荆山镇城市管理中队梅郢片负责人武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股副股长张晓峰履职不力、工作推诿问题。2022年2月至11月,荆山镇城市管理中队梅郢片负责人武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股副股长(主持工作)张晓峰,分别在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荆山镇某洗浴中心违建、噪声扰民等问题中,履职尽责不到位,为民办事不作为,致使群众反映问题久拖不决,直至领导接访作出批示后,该问题才得到解决。2023年1月,武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晓峰受到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