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家族之中,不论亲疏,当念同宗共祖,一脉相传,务要和睦相处,不许相残、相妒、相争、相夺,凡遇吉凶诸事,皆当相助、相扶,庶几和气致祥(1),永远吾族家人炽昌般(2)。(北宋·范仲淹《六十一字族规》)
〓 注释
(1)庶几:希望;但愿。或许可以。《诗·小雅·车舝》:“虽无旨酒,式饮庶几;虽无嘉肴,式食庶几。”和气致祥:对人谦和可以带来吉祥。东汉·班固《汉书·刘向传》:“和气致祥,乖气致异。”此处指关系和睦融洽。
(2)炽昌:也作昌炽,指兴旺昌盛。
〓 译意 家族中的所有人,不论关系亲疏远近,都应当念在大家拥有同一祖先、同一血脉传承的份上,和睦相处,不允许相互之间残害、嫉妒、争执、抢夺。无论遇到顺境还是逆境,族中所有人都有义务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希望族人和睦融洽,使我范氏家族永远昌盛!
〓 解读 中国的“家和”文化源远流长,是中国传统“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礼记·礼运》曰:“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认为父子相互笃爱,兄弟之间和睦相处,夫妻和谐幸福,是家庭的大幸。“和”是家庭伦理的核心,也是家庭延续的纽带。中国古人为了保持家庭的和谐美满,建立了包括夫妻、父母与子女、兄弟、以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伦理规范。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文学家和教育家范仲淹的家族八百年不衰,和范仲淹在家训中倡导的家和思想和他所作出的家和示范分不开。
范仲淹亲定的《六十一字族规》中提出:“庶几和气致祥,永远吾族家人炽昌般。”意思是希望族人和睦融洽,使我范氏家族永远昌盛!如何达到“和气致祥”、“家人炽昌”?范仲淹要求家人要做到三点:一是“家族之中,不论亲疏,当念同宗共祖,一脉相传,务要和睦相处”,家族中的所有人,不论关系亲疏远近,都应当念在大家拥有同一祖先、同一血脉传承的份上,和睦相处。二是“不许相残、相妒、相争、相夺”,不允许相互之间残害、嫉妒、争执、抢夺。三是“凡遇吉凶诸事,皆当相助、相扶”,无论遇到顺境还是逆境,族中所有人都有义务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在范仲淹看来,家人能做到这三点,范氏家族就会“和气致祥,永远吾族家人炽昌”。范仲淹死后,他的子子孙孙代代相传,到民国初年,八百年不衰。这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