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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遇到这三种情况怎么办?

1. 出差结束恰逢周末怎么办?

对于党员干部来讲,出差应一心办公事,不要假公济私“搭便车”。如确有特殊情况,一定要提前向本单位请示,不能占用工作时间(培训上课期间也属于工作时间),不能耽误工作,不能动用公车等,相关费用也必须自理,做到公私分明。

2. 考察期间有人提议顺道去景点转转怎么办?

作为公职人员,出差考察是公务需要,不能随意更改行程、私自脱离组织、利用公款等进行与公务不相干的事情,更不能私自修改凭证、发票等来编造出差行程。未经组织批准,考察行程不得随意更改。即使是自掏腰包的“顺道游”,也会让本该严肃认真的公务出差变味,党员干部如果大张旗鼓到风景区参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即使自费也可能构成违纪。

3. 接待单位每顿都安排了工作餐怎么办?

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接待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要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外地来访人员,原则上只接待到达或离去一餐。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应当按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既要追究违规公务接待的决定者、组织者和参与者,也要追究对违规公务接待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