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雅酉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原校长龙清华、副校长麻书玉,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问题整改流于形式问题。2020年11月在整改落实县巡察办交办的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方面的七条问题过程中,重视不够,未认真履职,在食堂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求不严,整改工作流于形式。2021年12月18日,龙清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2月29日,麻书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花垣县农业机械事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彭杰,带队验收涉农项目过程中存在形式主义,走形式、搞过场,将两个不合格项目验收为合格项目问题。2019年1月24日,彭杰带队验收花垣县甜蜜蜜养蜂专业合作社养蜂基地建设项目,在验收过程中,验收组未发现姚某某借用他人蜂场进行验收弄虚作假的行为,违规作出了该项目验收合格结论,造成了该涉农资金20万元被套取;2019年4月9日,彭杰带队在花垣镇马其洛村验收花垣蚩尤兴农瓜蒌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基地,在验收过程中未发现瓜蒌基地种植面积不足问题,亦未查看按方案应当修建的瓜蒌籽仓库,违规作出了该项目验收合格结论,造成了该涉农资金30万元被套取。2023年9月14日,彭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花垣县花垣镇原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石峰,分管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期间,未认真审核扶贫项目资金即签字同意拨付,未发现存在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伪造购买饲料发票报账等问题。2020年9月至11月,石峰在审核花垣镇老王寨村提交的生猪养殖项目报账材料后,签字同意拨付60万元项目资金至老王寨村经济联合社账户,该60万元费用支出仅向花垣镇政府提交六张发票;2020年11月,因老王寨村油茶种植项目没有条件实施,老王寨村将20万元油茶种植项目资金并入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石峰作为项目资金拨付方,未认真审核该笔扶贫资金具体用途就签字同意拨付项目资金,履职过程中不认真、不负责,未发现该项目存在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问题。2020年11月19日,老王寨村党支部原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杨某庚向花垣镇政府提交了伪造的老王寨村向美成家庭农场购买饲料的20万元发票等相关资料,石峰未认真审核报账资料即签字同意拨付项目资金,造成该笔20万元项目资金被挪用。2023年5月10日,石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花垣县水运事务中心干部、民乐镇驻谷哨村原第一支书谢胜芳,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2年10月14日在上级组织检查民乐镇谷哨村驻村工作中,发现村会计田某勤代替其儿子田某开展驻村工作,谢胜芳在明知田某勤冒名顶替的情况下,仍然向检查组指认田宗勤就是田新,欺骗上级检查组,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11月20日,谢胜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