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周海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4-06-17 15:15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经济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周海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海琦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对方财物,默许配偶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资金审批、职称评审、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周海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海琦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及孳息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1-03 20:00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召开以案促改动员部署暨警示教育大会,以该厅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周海琦案件为警示,深入剖析问题,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工作。
周海琦案件得以严肃查处,源于一条关于其生活奢靡的问题线索。“接到相关反映后,我们按照风腐同查同治要求,通过由风查腐循线深挖,全面查明周海琦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问题。”四川省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俊莲介绍。
风腐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四川省纪委监委坚持以办案为引领,深刻把握风腐一体内在规律,强化系统思维,持续深化风腐同查,一严到底纠治“四风”,一刻不停惩治腐败,既“由风查腐”又“由腐纠风”,持续营造向上向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大量案例表明,不正之风极易滋生掩藏腐败,腐败也会助长加剧不正之风,甚至催生新的作风问题。”四川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我们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系统思维,准确把握风腐交织的特点和本质,瞄准危害显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双向突破,查不正之风必挖腐败案件,查腐败案件必看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了甘孜藏族自治州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雷建平大肆收受下属礼金、大搞权钱交易,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贺晓春违规收受礼金、大搞权钱交易等一批风腐交织典型案件。”
实践中,四川省纪委监委坚持由风查腐,细化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必问必核事项”,包括资金来源、目的事由、组织参与人员等。结合相关人员一贯表现、信访反映等情况展开综合研判,深挖严查不正之风背后的团团伙伙、请托办事、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权权交易等披着人情往来外衣的腐败问题。同时,坚持由腐纠风,既查清审查调查对象本人“四风”问题,又严肃查清涉及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
“针对风腐问题出现的隐形变异、手段翻新升级等情况,我们深化数字赋能,打破数据壁垒,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碎片化信息整合起来,加快推进惠民惠农补贴、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数字监督,积极推动数字监督向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和惠企政策落实等领域拓展,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通过数据关联、碰撞比对、筛选分析等方式,不断提高主动监督及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穿透力,有效识别风腐交织问题。”四川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的实践在四川各地不断深化。攀枝花市纪委监委聚焦“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补贴等方面“微腐败”问题,制定县乡“风腐责”同查机制,着力纠治基层干部工作中存在的精神懈怠、作风漂浮、敷衍应对现象。针对多起案件暴露出的领导干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借机搞利益输送的问题,眉山市纪委监委将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纳入专项整治,在以案纠风中进一步厘清党员干部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界限。
“风腐同查同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必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四川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强化办案引领推进风腐“同查”,系统施治实现风腐“同治”,把风腐同查同治理念要求贯穿案件查办、整改纠治、警示教育等各环节、各方面,有效贯通办案、治理、监督、教育,推动风腐同查同治全流程规范、全链条衔接。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5/04/08
2025年4月27日,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周海琦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周海琦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对其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
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24年,周海琦利用其担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生产性服务业处处长、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专项资金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服务授权、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408万余元。2013年至2015年,周海琦利用其负责项目预算审核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65万元。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海琦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法惩处。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全额退赃,有立功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周海琦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四川省纪委监委组织全省经信系统共计1000余人,分别在庭审现场及各市州法院通过视频方式同步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广元中院20250427 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