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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初审: 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初心,就是要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

  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实现对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之相应,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一步明确公职人员履职要求,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
  2019年初,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按照工作安排,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起草工作由国家监察委员会牵头,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参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由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提请审议。
  20198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对草案作了说明,介绍了立法的必要性,草案起草过程、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以及草案的主要内容。
  吴玉良说,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一是为了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公职人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将宪法确立的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有利于强化对公职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二是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将监察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构筑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三是推进政务处分的法治化、规范化。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明确了实施政务处分的主体,应当坚持的法律原则,处分事由、权限和程序,被处分人员维护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等,有利于处分主体强化法治观念、程序意识,提升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起草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完善与党纪处分相对应的政务处分制度,统一设置处分的法定事由和适用规则,保证处分适用上的统一规范;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对公职人员的管理监督薄弱、处分程序不够规范、处分决定幅度不统一等问题,细化违法情形、处分幅度和处分程序;在处分情形、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后果上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内在一致性。
  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的程序,复审、复核、申诉以及法律责任等。
  在对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落实细化监察法中有关政务处分规定的一部专门法,它的制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监察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草案注重顶层设计,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经验,并以法律形式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进行了设计和完善,草案有效对接了监察法规定,政务处分对象实现了对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处分依据更加集成统一,实施主体明确一致,操作性、规范性都很强。
  2019108日,中国人大网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