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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3年第14次集体学习

12月14日上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举行2023年第14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开展易鹏飞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学院党委书记肖春林主持学习并作总结讲话。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万春生应邀作专题辅导。

学习现场

党委书记肖春林主持学习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兼)、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万春生应邀作专题辅导

会上,万春生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大创新论断》为题,从“充分认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基本内涵、深刻理解为什么要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正确把握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实践要求”三个方面进行深刻阐释。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晨旭传达学习易鹏飞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党委委员、副院长肖芳,党委委员、副院长欧阳智勇分别结合学习主题作中心研讨发言。

肖春林作学习总结讲话。他强调,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切实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学院要始终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意义,推动学院民族宗教工作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要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自觉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发展学院良好的政治生态。扎实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行动,严查领导干部以权谋私、以学谋私、滥用职权等腐败问题,持续深入纠治“四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是要勇于自我革命,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要把以案明纪和以案促治结合起来,着力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做好易鹏飞案“后半篇文章”的工作要求,切实达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效果。

党委班子成员,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