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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纪委 青岛市监察委员会关于4起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典型问题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紧盯“六型问题干部”,扎实深入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纠了一批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专项整治持续走深走实,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李沧区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敏违规将单位职责范围内工作服务外包等问题。2021年6月至10月,周敏任李沧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先后两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外包,共计支付费用23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周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周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黄岛大队副大队长郑永德漠视群众诉求问题。2020年8月11日至17日,群众多次通过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反映某企业排放污水,影响周边环境。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黄岛大队二中队负责调查处置群众投诉过程中,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在未经采样检测确定是否存在污染的情况下,便13次答复反馈“无污水产生”,造成不良影响,郑永德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23年12月,郑永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城阳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路产事务科科长方东在工程采购工作中乱作为问题。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方东在负责单位食堂改造和文化展板制作安装工程采购工作中,擅自将党组会确定的竞争性谈判方式改为询价采购方式,且未按规定回避,违规帮助他人参与询价并中标,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2月,方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莱西市马连庄镇草泊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家草泊自然村村民小组长徐青武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马连庄镇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岗位期间,徐青武擅自同意徐家草泊村四名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村民自行找人顶替报名,导致公益岗位被冒名顶替、岗位工资被冒领,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1月,徐青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四起案例中,有的当“甩手掌柜”,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服务外包;有的不认真不负责,漠视群众诉求;有的滥用权力,擅自干预工程采购;有的弄虚作假,在公益性岗位安置中私相授受。问题的发生,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纪法意识缺失、作风能力不强,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制约了工作落实,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对照自查、立行立改,锤炼过硬作风,提升落实能力。

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善始善终抓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基层治理不良现象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扛牢抓实监督责任,紧盯安全生产、民生保障、帮扶救助、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通报曝光力度,严肃查处影响发展、制约落实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顽疾,坚决防止和纠正岁末年初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加重基层负担、“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要注重把纠治问题与激励干事创业结合起来,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