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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近日,澄迈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澄迈县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哲能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2019年、2020年春节期间,王哲能收受3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烟酒等礼品;2023年4月,王哲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王哲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王哲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澄迈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李炳祺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2018年至2021年期间,李炳祺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本人和朋友的私车加油共计43次17508.67元。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期间,李炳祺长期将单位公务用车作为其本人上下班及家属生活使用的交通工具。李炳祺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3年11月,李炳祺受到降级处分。

三、澄迈县仁兴镇西达卫生院原院长徐奇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3年春节期间,徐奇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5000元。徐奇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徐奇谋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四、澄迈县福山镇红光卫生院院长李焕军、副院长陈勇强、党支部书记王胜善、药品采购负责人王善平等4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春节期间,李焕军、陈勇强、王胜善、王善平等4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王善平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3年12月,李焕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勇强、王胜善受到诫勉处理,王善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