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衡阳技师学院的委托,对衡阳技师学院在校学生驾驶技术培训校企合作项目进行院内自主招标,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方式:院内自主招标
二、招标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衡阳城区(包括三塘)有自有训练场地;(按模板提供相应承诺函)
(6)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根据市交通运输局主管单位公布的驾培机构培训服务质量信誉年度考核数据公示,近三年内(2020年至2022年)每年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为AA级驾校及以上;(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7)投标人必须为报名驾驶技术培训学生购买100万人身意外险;
(8)办学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办学无重大违法记录。
(9)管理队伍、师资队伍稳定,教练师资队伍持证上岗(须提供教练资质证书)。驾校法人近三年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从业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者,不得从事我院学员驾驶技术培训工作。(按模板提供相应承诺函)
(10)所招标的驾校不得将培训工作分包或转包,不得由挂靠车辆从事我院学员驾驶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免费提供学员接送服务,由衡阳技师学院指定具体接送地点,为确保学员安全,在接送学员往返途中,不得任由学员私自中途下车(本条款在合作期内中标人如有违反,即终止合作)。
2、特定资格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经营许可证(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违反上述规定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事项及服务要求
1、分项投标:本项目 不分包投标
2、定标方式:本项目 整体 定标
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提供报价单:一式伍份,具体要求见第二章
5、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
五、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8日,节假日不休,上午9:00分~12:00分,下午15:00分~17:0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3)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衡阳城区(包括三塘)有自有训练场地;(按模板提供相应承诺函)
(7)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根据市交通运输局主管单位公布的驾培机构培训服务质量信誉年度考核数据公示,近三年内(2020年至2022年)每年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为AA级驾校及以上;(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8)投标人必须为报名驾驶技术培训学生购买100万人身意外险;
(9)办学信誉良好,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办学无重大违法记录。
(10)管理队伍、师资队伍稳定,教练师资队伍持证上岗(须提供教练资质证书)。驾校法人近三年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从业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者,不得从事我院学员驾驶技术培训工作。(按模板提供相应承诺函)
(11)所招标的驾校不得将培训工作分包或转包,不得由挂靠车辆从事我院学员驾驶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免费提供学员接送服务,由衡阳技师学院指定具体接送地点,为确保学员安全,在接送学员往返途中,不得任由学员私自中途下车(本条款在合作期内中标人如有违反,即终止合作)。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即公章),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六、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衡阳技师学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3天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技师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8711460386
地址:衡南县三塘镇振兴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晓宇 电话:18573497617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锡缘轩西栋1702室
附件1: 投标人资格承诺函
致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次院内招标项目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衡阳城区(包括三塘)有自有训练场地;
七、我单位承诺中标后为报名驾驶技术培训学生购买100万人身意外险;
八、我单位承诺管理队伍、师资队伍稳定,教练师资队伍均持证上岗。驾校法人近三年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从业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九、我单位承诺中标后不存在培训工作分包或转包,不存在挂靠车辆从事衡阳技师学院学员驾驶技术培训工作等行为;且承诺中标后自愿免费在培训期间包学员接送,并确保学员安全,在接送学员往返途中,不任由学员私自中途下车,合作期内我单位如有违反,即终止合作。
十、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一、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十三、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或“湖南信用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三条情形。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招标编号:HXCG-HN-2312048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及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