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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前霈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大英县委批准,大英县纪委监委对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前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前霈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本人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将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干预行政执法活动;沉迷网络直播,追求低级趣味;私设“小金库”;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多次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李前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前霈开除党籍处分;由大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