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单位在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严格按照‘一书三单’相关要求,办理易某的职务、职级、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近日,在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交通运输局宣布对该局干部易某纪律处分决定时,该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刘晓霞提出纪律处分执行相关要求。
“一书三单”是泸州市纪委监委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的一项举措。即向被处分人及其所在单位送达《处分决定执行告知书》的同时,一并送达《处分受影响情况提示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单》和《处分受影响情况告知单》,防止出现违反程序、超越时限、规避执行等问题,确保每一份处分决定都执行落实到位。
“负责审理工作的干部时常会被问到诸如‘处分影响期有多久’‘被处分人工资待遇何时变更’等处分决定执行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处分受影响情况提示单》就像一本工作指南,明确告知被处分人在职务职级、工资待遇、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受到的影响,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照单办理后,将执行情况写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单》报送至纪检监察机关审理部门,审理部门纳入台账进行动态管理。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及时送达《处分受影响情况告知单》,告知被处分人在各方面受到的影响、恢复党员权利程序等事宜。同时,根据被处分人处分类型、处分期表现、个人性格等因素,按照“一人一策”模式开展回访教育,做好心理疏导,帮助其认识错误、放下包袱,实现处分决定执行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有了这份《处分受影响情况告知单》和组织的开导,我的思想包袱减轻了不少,今后我将时刻保持警醒,切实履行职责,加倍努力工作。”收到告知单后,该市龙马潭区胡市镇政府工作人员李某有感而发。
此前,李某因工作过错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随后,龙马潭区纪委监委向其发送了《处分受影响情况告知单》并跟进回访,引导其正视处理结果,帮助他重拾信心。
此外,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定期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采取调阅案卷、查阅“一书三单”等方式,加强对处分决定送达、执行、回访、归档等全链条监督,对近年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搞变通”。
“我们将持续完善‘一书三单’机制,抓实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