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程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海市纪委监委2023年07月13日
日前,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程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程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把手中的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程峰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因公出境期间出入赌场赌博,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境外存款。
程峰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程峰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上海市纪委监委2023年12月13日
近日,上海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程峰涉嫌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程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程峰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国盛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合资、获取投资、承接工程、竞拍收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隐瞒境外存款不申报,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01月02日 15:59
2025年1月14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上海报业集团原副总经理程峰受贿、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对被告人程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币种未经注明均为人民币);犯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3年,被告人程峰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总部总经理、上海国盛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瑞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文汇新民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合资、获取投资、承接工程、竞拍收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3,851.78万余元,其中100万元未实际取得。2023年3月至5月,程峰先后多次将现金共计14.99万美元(折合103.82万余元)交于其亲属带至菲律宾,以其亲属的名义存入当地银行,隐瞒不报。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程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程峰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隐瞒境外存款数额较大,均应依法惩处,予以并罚。鉴于程峰部分受贿系犯罪未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受贿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已查封、扣押在案,隐瞒境外存款罪系自首,检举他人构成立功,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上海一中法院 2025年01月14日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