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住建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彭家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遂川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彭家斌简历
彭家斌,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江西遂川人,在职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8月至2001年1月,历任遂川县衙前中心完小教师,县广电局记者;
2001年1月至2004年11月,历任遂川县供销社副主任,县民宗局副局长;
2004年11月至2017年5月,历任遂川县物资总公司总经理,县侨联副主席、主席,县市建中心主任,县委统战部主任科员;
2017年5月至2020年3月,历任遂川县房管局局长,县市建中心主任,县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
2020年3月至2023年3月,历任遂川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县市建中心主任,四级调研员,县人防办主任;
2023年3月至今,遂川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四级调研员。
(清风庐陵2023-09-26)
日前,经中共遂川县委批准,遂川县纪委县监委对遂川县住建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彭家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家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巨额赃款,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及财产;为官不廉,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费用;侵害群众利益,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优亲厚友;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监管不力,导致大额预售资金未经审批转出;追求低级趣味,沉迷以钱为注的娱乐活动,不修私德,生活作风不正;管工程吃工程,甘于被“围猎”,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彭家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遂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遂川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彭家斌开除党籍处分;由遂川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彭家斌,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江西遂川人,在职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遂川县衙前中心完小、县广电局、县供销社、县民宗局、县物资总公司、县市建中心、县房管局、县住建局、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等单位工作。
(清风庐陵 2024-01-26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