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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绪阳受贿案一审宣判

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胡绪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三湘风纪2023-07-31)



日前,衡阳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通报省纪委监委对胡绪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会议认为,对胡绪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审查调查,充分彰显了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吹冲锋号的坚定决心和坚决态度,再次释放了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强烈信号。衡阳市委坚决拥护省委的决定。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定精神上来,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查办胡绪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深刻汲取胡绪阳严重违纪违法案的教训,做到以案为鉴、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要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坚持为民用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会议强调,要毫不动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要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弘扬廉洁文化、涵养清风正气,为深入实施“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化进程提供坚强保障。

衡阳日报 2023-08-01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衡阳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胡绪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绪阳身为组工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肆意破坏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践踏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唯私唯利、卖官鬻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转移、隐匿财产和证据,指使涉案人员潜逃海外,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公权私用,大搞权权交易,权钱色交织腐化;私欲膨胀,培植“白手套”,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政商勾连,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胡绪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胡绪阳开除党籍处分,按程序终止其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三湘风纪2024-01-25)


湖南省衡阳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胡绪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胡绪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检2024-03-19)


2025年4月11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衡阳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胡绪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胡绪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3年6月期间,被告人胡绪阳利用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晋升、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921万余元,其中单独收受218.8万元。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绪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胡绪阳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缴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岳阳中院20250411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