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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懿文一审获刑十六年半

湖南省常德市委书记杨懿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懿文简历

  杨懿文,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湖南汨罗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6月至2001年2月,历任共青团湖南省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青联主席,湖南省长沙市招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1年2月至2007年10月,历任湖南省长沙市外经贸委工委书记、副主任,长沙市外贸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贸促会长沙支会党组书记、会长,长沙市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湖南省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任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1月至2009年7月,任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长沙县委书记;

  2009年7月至2016年3月,任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长沙县委书记;

  2016年3月至2021年4月,历任湖南省娄底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21年4月至今,任湖南省常德市委书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1-11-18 17:00


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湘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省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常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湘江简历

李湘江,女,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湖南浏阳人,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

1993年1月至2002年1月,历任长沙市公安局《公安周报》社副总编辑,《公安周报》社总编辑、新闻中心主任;2002年1月至2006年7月,历任长沙市公安局副县级侦察员、公安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校长,长沙市公安警官培训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校长);2006年7月至2020年6月,历任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党委委员、副局长;2020年6月至今任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三湘风纪2021-11-18 17:29


长沙市广播电视台(集团)原人力资源部主任杨文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长沙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望城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文利简历

杨文利,女,汉族,1971年3月出生,湖南汨罗人,1993年12月参加工作,201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4月至2016年5月,历任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栏目编辑、人力资源部科员、副主任、主任;2016年5月至2019年10月,任长沙市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副主任;2019年10月至2021年3月,任长沙市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部主任;2021年3月退休。

三湘风纪网2021-11-19 09:00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常德市委原书记杨懿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懿文28岁就走上处级领导岗位,担任党政“一把手”20余年,但其没有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辜负组织培养,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在追逐名利中迷失,在放纵欲望中沉沦,作风霸道,滥权妄为,亲清不分,家风不正。自恃手段高明,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财产,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多次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肆无忌惮收受礼金,接受“一桌餐”吃请;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贪图钱财女色,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车辆和住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漠视党纪国法,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权力观扭曲变形,将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蓄意培植老板,大搞权钱交易,隐秘收受他人所送大量房产等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违法处置国有土地,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

  杨懿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其行为严重玷污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国家利益,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懿文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杨懿文简历

  杨懿文,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湖南汨罗人,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6月至2001年2月,历任共青团湖南省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青联主席,长沙市招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1年2月至2007年10月,历任长沙市外经贸委工委书记、副主任,长沙市外贸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国贸促会长沙支会党组书记、会长,长沙市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7年10月至2008年2月,任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任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9年1月至2009年7月,任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长沙县委书记;

  2009年7月至2016年3月,任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长沙县委书记;

  2016年3月至2021年4月,历任娄底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21年4月至2021年11月,任常德市委书记。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2-05-13 19:10


2023年3月23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湖南省常德市委原书记杨懿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杨懿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杨懿文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杨懿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杨懿文利用担任长沙市外贸局党委书记、局长,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长沙县人民政府县长,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主任,长沙县委书记、县长,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娄底市人民政府市长,常德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程承揽、规划调整、土地出让金减免、房地产预售许可、土地招拍挂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79.3466万元,其中3373.6657万元尚未实际取得。并获得股份分红9.0718万元。被告人杨懿文在担任长沙县人民政府县长、长沙县委书记、长沙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滥用职权,致高速公路服务区土地被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单位低于市场价竞得,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305.41万元。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懿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杨懿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3373.6657万元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配合退缴全部赃款及犯罪所得孳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由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新林担任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