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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州工商联原主席洪云龙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工商联主席洪云龙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云南省监委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07-21 12:00


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监委对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州工商联原主席洪云龙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洪云龙贪欲膨胀、不知敬畏,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下属及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欺瞒组织,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对个人实际拥有的房产情况隐瞒不报;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在承揽工程项目上谋取私利;违规干预、插手分管领域内工程建设项目;违规拨付机动应急经费用于寺庙修缮;长期参与、支持迷信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洪云龙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要求、廉洁要求、工作要求和公职人员道德要求,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由云南省监委给予洪云龙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清风云南 2024-02-23


日前,云南省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州工商联原主席洪云龙(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普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洪云龙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洪云龙在担任大理州政府副州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工商联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2024-05-11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