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副司长王新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鞍山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辽宁省纪委监委2023-07-31)
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原副司长王新武(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鞍山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新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最高检2024-03-19)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辽宁省鞍山市监委对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原副司长王新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新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便利,在加快许可审批、帮助隔离场所验收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王新武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关总署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新武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新武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辽宁省鞍山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