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纪委监委对惠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赖南先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赖南先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赖南先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惠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赖南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惠州清风 2024-03-22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