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一策”之中管高校——强化压力传导 层层压实责任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校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3-11-14 10:52 发布日期:2024-03-27 浏览量:
“一校一策”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各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是各中管高校党委履行管党治校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载体。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各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聚焦影响和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商各中管高校党委分别研究确定1-2项本年度推进治理的重点任务,指导各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研究确定1项自身建设重点任务,印发《2023年度“一校一策”推动解决中管高校突出问题的方案》。各中管高校高度重视,扎实推进落实,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本报将分专题跟踪报道,敬请关注。
10月23日上午,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办公室,校党委书记邱勇与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清华大学监察专员赵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工作沟通。 9月中旬以来,清华大学党委聚焦重点领域廉洁风险和不正之风,对后勤、资产、附属医院等领域的12个重点单位开展专项巡视。此次沟通的主要内容正是专项巡视中期进展情况。 建立学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周沟通”工作机制,是清华大学推进“一校一策”工作、全面从严管党治校的重要抓手,从机制上确保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高度贯通协同。 全面从严治党在中管高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引领保障作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今年5月印发《2023年度“一校一策”推动解决中管高校突出问题的方案》,旨在以推动突出问题解决带动学校整体工作持续提升,持续深化中央巡视整改。多所中管高校围绕全面从严管党治校突出问题开展整改和系统治理,党委书记、校长、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相关责任单位认真推进,细化具体举措,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清华大学于今年3月至4月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题的全面从严治党集中教育月活动,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点人、点事、点问题”的方式,首次全部实名通报学校一年多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天津大学构建“学校党委书记—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与联系单位”“院级党组织书记—院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面“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制度,细化8个类别24个方面的汇报内容,着力破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上热中温下冷”问题。 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重要任务。5月31日上午,天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健全与落实情况与部分教工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代表开展座谈调研。 在多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天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向学校党委提出了健全体制机制、压实政治责任、强化支撑保障、加强培训指导等对策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与新任职中层正职干部逐一进行廉政纪律谈话,不定期与中层干部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 西北工业大学从监督的核心内涵、监督对象、监督的标尺、监督方式等四方面明确各监督主体职责,推动学校党委各相关部门切实扛起监督政治责任。
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校向纵深发展,必须坚决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有力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的主基调贯穿高校改革发展全过程。 南京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组成工作专班,对校内接待餐饮场所开展突击检查。检查发现,后勤服务集团某中心主任以象征性支付费用的方式,在该接待场所安排宴请,涉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迅速对该问题线索初核。在扎实充分的证据面前,被调查人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认错悔过并补交了剩余应该支付的款项。 “‘一顿饭’事小,但背后暴露出干部在规范行使公权力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我们督促后勤服务集团党委深刻检视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完善规章制度,防范化解廉政风险,规范内部经营管理。”南京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说。
着眼于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连理工大学分两批次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机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全校处级干部对标对表找差距,分别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对账销号,系统推进整改。
紧盯廉政风险防控,清华大学部署安排校机关、后勤等44个单位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1339个岗位中共排查出213个中高风险重点岗位,推动实施重点敏感岗位职工轮岗。 武汉大学成立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组,通过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对中央财政专项、科研经费使用、校办企业投资经营等领域的监管,学校内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保障办学治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天津大学汇编印发《党员领导干部负面清单》和《教职工行为规范负面清单》,对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开展全覆盖集体廉政谈话,在每年5月集中开展校院两级纪法教育活动,实现全体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