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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一策”之中管高校——健全制度机制 形成工作合力 抓好师德师风建设

近期,浙江大学在紫金港校区召开院系工作交流会,这次交流会有一项重要议程——校党委书记任少波向参会的全体校领导,各学院(系)、附属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校部机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实名通报本校教师师德失范典型案例。

见人见事的通报方式,让与会人员切实感到“莫步后尘”的警醒,营造了震慑、知止的氛围。师德失范实名通报制度的建立,是浙江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督促学校党委履行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实践。

“我们梳理了2021年中央巡视以来的师德失范典型案例,公布一批因师德失范问题被处理处分和取消相关资格的人员名单,并通过学校年度工作会议、院级党委书记会议等进行实名通报,筑牢教职员工‘师德有禁区、底线不能触’的思想防线。”浙江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告诉记者。

抓好师德师风建设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2023年度“一校一策”工作中,多所中管高校把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列为年度重点任务。各中管高校党委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立德树人重要位置,紧盯目标、细化任务、精准施策,以“一校一策”为契机推进突出问题整改,持续净化学校教书育人环境。

浙江大学党委印发《浙江大学推动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压实责任筑牢底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师德师风建设分管校领导、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学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分工。根据方案安排,学校建立师德承诺和自查自纠系统,严肃处理学术不端问题,把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的态度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复旦大学、山东大学、东南大学等多所中管高校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纳入“一校一策”工作,专题研究、扎实推进。各中管高校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同频共振,上下联动齐心发力,一方面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持续营造一严到底、越来越严的氛围,另一方面着力压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查找漏洞不足,完善制度机制,推进标本兼治。

全面排查师德师风突出问题。复旦大学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推动各二级单位重点排查从业禁止制度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师德违规行为。例如,脑科学研究院设置意见箱开展“清朗行动”专门排查;大数据学院通过多渠道向全院教师强调从业禁止制度规定,并要求教师做好自查自纠;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将排查工作列入党委的日常工作,做到定期排查、即查即改。

复旦大学党委印发《复旦大学师德违规问题校内通报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通报内容、通报类型、通报形式等,定期梳理和曝光师德违规问题。在此基础上,督促二级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由二级单位党委书记和院长以公开曝光的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校内查处的师德违规问题为反面教材,引导教师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我们坚持基层导向,推动各二级单位切实履行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本单位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复旦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介绍说。

师德师风建设的关键,在于久久为功。山东大学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总体指导、统筹协调,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抓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密切协同,二级单位党组织具体落实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据了解,山东大学党委将已查处的学术不端案例列入校领导班子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研讨内容,深入剖析查找漏洞,有针对性提出整改举措。与此同时,印发《学术诚信与学风建设材料汇编》,推动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题教育全面覆盖。

“‘一校一策’是我们强化政治监督的有力抓手,我们把推动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督促学校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到真抓真查、真治真改,为高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奠定基础。”山东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予以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绝不手软。东南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教师师德失范问题认真了解核实,今年以来,已有2人被调离教师工作岗位、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1人降低岗位等级、解除聘用合同,2人暂停研究生导师资格。

东南大学纪检监察机构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师德失范典型案件,在学校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大会上点人点事,制作警示教育课件,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师德失范问题警示教育,各院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上台宣讲,做到教师全覆盖。

“截至目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有关院系,结合近年来处理的多起涉及领导干部私德、教师师德失范问题,包括生活作风问题、违反科研诚信、工作作风问题等开展警示教育13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认清红线、恪守底线。”东南大学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