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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一审被判无期 受贿1.1亿余元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王天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云南省纪委2014-09-11 09:18:08


6月29日,省纪委在昆明召开“9•10”专案情况通报会,通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等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和案件查处情况。省纪委副书记杨玉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杨军主持会议。

2014年9月10日,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主要领导同意,成立了“9•10”专案组,对涉及王天朝等人的腐败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经查,2004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医疗器械和药品试剂采购、人事任命和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他人现金贿赂共计4500余万元人民币,收受价值8400余万元人民币的房产100套、车位100个,两项合计1.29亿元人民币。此外,王天朝本人还交代收受礼金150万元人民币。

“9•10”专案是一起典型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腐败问题,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涉案人员除王天朝外,还涉及部分处、科级干部、医疗专家和私营企业人员。目前,已初步收缴涉案款2000余万元,暂扣涉案房产100套、车位100个,王天朝等主要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会强调,要以“9•10”专案为警示,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要重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要编好“笼子”,更要关严“笼子”,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努力打造清明的从政环境、清新的社会风尚、清廉的干部队伍。

云南省纪委2015-06-30 09:16:20


“与其病后能服药,不如病前能自防。”

这是医者奉为圭臬的金玉良言,然而,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却弃之如敝履,以致身上的贪腐之病深入骨髓——在担任院长的十年间,王天朝马不停蹄地收受各种贿赂,一步步越过道德底线、突破法治底线、坠入腐化深渊。2014年9月10日,还在等待入职省食药监局通知的他,被省纪委采取“两规”措施立案调查,成为我省首个在公示期间被查处的厅级官员。

仔细剖析案件查处的全过程,王天朝堕落入罪的轨迹,回答了“天堂到地狱有多远”的问题——一夕枉法,引以为傲的金钱、地位、权力、自由将全部随着严查鸡飞蛋打;戛然而止的仕途,说明了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的决心——党纪国法面前,腐败分子的任何妄想索求都是虚浮无根的痴梦,破之即碎;身陷囹圄的败局,展示了我省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绝风清的魄力——树“烂”了就拔、“病”了就治、“歪”了就正……

统而言之,查处王天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是我省进一步适应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立完牢之制还郁秀之林的重要表征。

“查”字当头

“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去年年中,中央纪委就发出了这样严正的警告。

传檄文而定万里。查处王天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正是我省对此做出的强有力的呼应——尽管案件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案情纷繁复杂,王天朝本人甚至“顽抗自若”——调查初期,面对“两规”的事实和组织的谈话,王天朝表现得有恃无恐,对让其说清问题的要求置若罔闻,对其巨额财产来源更是胡编乱造……但是,省纪委省监察厅只有一个字:查!

正是在这样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下,专案组条分缕析、慎思果行,一圈圈收紧,一步步亮剑,将王天朝的作案时间、受贿金额、贪腐手段层层“剥”开。抱头乱撞在证据和事实铸成的铜墙铁壁前,王天朝由狂妄、进攻“转”到沮丧、退守,继而心理防线全面崩溃,最终陆续交代了自己收受建筑老板贿赂1500多万元,收受药商和医疗设备商贿赂3000多万元,收受房地产公司老总贿赂房子100套、车位100个,收受医院职工贿赂20多万元,多次收受礼品、礼金150万元等重大违纪违法问题。

反腐肃纪需要将畸形的“圈子”作为切入点,“拔出萝卜带出泥”,以此压减权力的灰色运作空间。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王天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24个重大行贿人员逐渐“浮出水面”,原本丝萝而藤缠、盘根而错节的受贿情节被专案组一点点拾掇清楚。而王天朝的女儿和女婿,因与其串供对抗检查,也被专案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调查。

案件查处中,有一个“插曲”值得回味。就在2014年8月20日,被“两规”不久前,王天朝居然主动跑到省纪委省监察厅,试图找到案件承办人员进行“协商解决”,因为寻人未果,自信的他一度认定自己在与组织的交锋中占了上风。然而浊者自浊,严查之下,再辩解也改变不了是非曲直,再遮掩也难以消除“睡不稳深更半夜惊魂后”的心虚和慌惶。

“破”字开道

对于腐败,要有“零容忍”的态度,更要有“下得了手”的行动,细言之,就是要以“破”的决心和力量,猛药去疴、刮骨疗毒,展现党和政府激浊扬清和自我革新的能力,捍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查处王天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我省坚持以“破”字开道,正本清源,去污保洁,兑现了反腐承诺书,给广大群众吃了“定心丸”。

破除了反腐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错误认知——

王天朝是在拟提拔为省食药监局党组书记的公示期间被查的,因为公示和被查两个相同时间点的“叠加”,消息一出来时,有人觉得很有戏剧性,甚至质疑公示期间拿人的做法给党和政府抹了黑,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声音越来越少,从王天朝迈不过去的“半步升迁路”上,人们渐渐看到了我省重典治乱的决心和壮士断腕的勇气,看到了我们党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勇于从严治党、捍卫党纪,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先进性和优良品质。

破除了一些群众对反腐的悲观情绪——

群众对王天朝的举报,贯穿了他担任院长的十年间,覆盖了他在工程建设、医药采购、医疗设备采购、干部人事任命、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王天朝一次次化险为夷,甚至耍手段截取举报信,让举报石沉大海。

王天朝“边举报边贪腐”、“边贪腐边重用”,一度让一些群众对反腐产生了悲观情绪,觉得“自己再怎么折腾也不会让腐败分子伤筋动骨”。但是,随着王天朝被查,这种情绪立刻被扫荡一空,大家深深感到“腐败分子到底罪责难逃”,省一院的职工更是在鼓掌之余兴奋地说:“蛀虫挖出来了,工作环境也好了,被禁锢的思想松绑了,发展有希望了。”

破除了官商勾结的贪腐圈子——

省一院每年的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金额过亿,一些不法商家盯上了这块大蛋糕,屡屡有求于王天朝。一开始,王天朝是有畏惧和警惕之心的,但是,面对金钱物欲的不断诱惑,他的心理渐渐失衡,反而和不法商家组成了夤缘请托、欺罔蒙蔽、同流合污的贪腐圈子,并约定了隐秘的交易方式,订立了牢固的“攻守同盟”,妄图逃避党纪国法的制裁。

令王天朝想不到的是,反腐利剑下,他的贪腐圈子一触即溃,某医疗设备公司老总汪某1000多万元的“期权”,成为了他铁一般的受贿证据;和李某、谢某多名重要行贿人费尽心思订立的“攻守同盟”,变成了他自己艰难博弈的“囚徒困境”;跟在身后吃拿卡要的10余名省一院干部,全被移交到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

“立”字落脚

2014年5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对完牢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生动的阐述:“我们的制度有些还不够健全,已经有的铁笼子门没关上,没上锁。或者栅栏太宽了,或者栅栏是用麻秆做的,那也不行。”

随着王天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相关部门是否加固“栅栏”,关上“铁笼子”的门,将制度立起来呢?

让我们先将视角转向省一院。

入主医院十年间,王天朝将弄权贪腐的触手伸向了医院的每一个角落,医院党委和纪委一一被他架空,医院设备采购委员会、药事委员会各种决策监管机构全部被他掌控,俨然成为一手遮天的“土皇帝”。

王天朝被查后,省一院立即调整了原行政主要领导分管的人、财、物等工作,再次界定“三重一大”内容,并对医院内部职权运行的各个环节、责任主体、办理时限等进行规范。

针对过去招标采购中存在的监督管理缺位等问题,医院把原来分散在各科室的医用设备、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统一归口管理,健全和完善了招标投标监管协调机制。2014年10月7日至今,共进行院内小型设备采购谈判15次,节约资金110万元;大型设备采购方面,仅直线加速器一项就节省资金120 余万元。此外,医院人事、绩效和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都较先前有了很大的改观和提升。

再看医疗卫生主管部门。

王天朝案发后,省卫生计生委结合深化医改工作,对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做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去年以来,制定下发了多个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积极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医务人员开大处方、滥检查、收红包等不良现象。

不仅如此,省卫生计生委还组织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将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院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纳入巡查重点内容。根据计划,年底前将完成省一院、昆医附一院等12家医院的巡查工作,2016年开始向州市级医院推行。

……

《周易》有言:“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可以说,随着王天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一方面,他的罪状申明了,另一方面,案件中反映出来的我省医疗卫生系统存在的漏洞和缺失,也由点到面逐渐得到修复和完善。

“警”字入心

案发至今已有大半年的时间,可是王天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却持续被社会关注,这其中固有人们对王天朝受贿情节的好奇心和探知欲,但更主要的是案件带来的警示和教育意义,正如一位年轻干部说的那样:“查了王的案,‘警’字入心间。”

详察细思,该案的查处,至少有3个方面可供警示。

“防微杜渐,不要温水煮青蛙”——

实事求是地说,王天朝在参加工作和担任领导干部初期,工作是积极上进的,成绩也是突出的——在自己的不懈努力下,他逐步从一个农家子弟成长为一名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省一院院长、昆明理工大学昆华医学院院长,干出了一番业绩,在专业学术领域也有所建树。但是,步入领导岗位后,他逐渐放松了党性锻炼,第一次接受医疗设备商60万元的“感谢费”后,他“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便极度膨胀,从此一步步走上贪腐堕落、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贪如水,不遏则滔天;欲如火,不遏则燎原”——

没有自律和敬畏之心,王天朝贪心无垠、欲壑难填,受贿的领域既包括医药采购、医疗设备采购、组织人事等业务,也包括医院的工程建设领域,甚至还包括对礼品供应商、服装供应商的“雁过拔毛”,最终陷入积重难返的境地。案发后,他耍弄计策隐秘收受的100套房子和100个车位的犯罪事实,被专案组彻底查破,他和商界“朋友”煞费苦心搭建起来的“防火墙”,不仅没能防住火,反而引火烧了身。

“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当罪人”——

王天朝在贪腐的泥沼里越陷越深,可让人惊讶的是,他在受贿的同时,还将女儿安排到不法商人控制的公司工作,让其接受商人所送的干股和汽车,最终断送了女儿的事业和前程。

为子女留下尽可能多的财产,是父母的绵慈厚爱,本来无可非议。但是,为求子孙安乐而贪腐苟营,非但不能荫及子孙,反而只会连累家人,这一点,王天朝后来也明白了,他在《忏悔书》中说:“我利令智昏,让我家人共同收受贿赂、隐匿财产,最终对家人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我觉得我真正是对不起子孙后代,真正成为这个家庭的罪人。”可惜的是,这样的悔悟来得太迟了。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2015-06-30 10:53:39


今天,曾被媒体报道为“双百院长”的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本案经云南省检察院侦查终结,于2015年10月28日指定普洱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普洱市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定:2004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及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32.221861万元、美元8万元。据此,普洱市检察院以被告人王天朝构成受贿罪向普洱市中级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普洱市检察院出庭公诉人结合本案事实和证据,依次举证证明了被告人王天朝在任期间先后收受的15笔贿赂的主要犯罪事实。

  随后,控辩双方紧紧围绕该案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相关证据展开了深入、激烈的交锋。被告人王天朝的辩护人提出:王天朝对昆华苑的100套房子毫不知情,也没有实际收到并占有房子,且没有为送其房的仁贤房地产公司谋取任何利益,因此该起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于其他犯罪,应定性为利用影响力受贿。此外,王天朝具有自首立功情节,且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出庭公诉人指出:现有证据证实了被告人王天朝事先与仁贤公司达成协议,由其拿下并开发昆华苑。为此,王天朝通过在招投标条件方面设置特殊条款的方式促使仁贤公司顺利中标并获得巨额利润。事后,王天朝通过谢某收受仁贤公司所送的100套房,虽然未将房屋落户在王天朝的名下,但本案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证实,该批房子已被王天朝控制,受贿依然成立。

  对于其他犯罪应定性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的辩护意见,公诉人指出:王天朝利用院长身份,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定性为受贿,此外,王天朝并未主动投案,且到案后供述的是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或不掌握的同种罪名的犯罪事实,且庭审中翻供,故不能够成立自首。针对王天朝具有立功的情节,公诉人也提出了针对性的答辩意见。

  被告人王天朝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衷心感谢组织对其的挽救,真诚感谢全体办案人员的教育帮助,认罪悔罪,并愿意配合司法机关作为警示教育的典型,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随着庭审的有序推进,王天朝受贿一案的主要特点也逐渐明晰:一是犯罪持续时间长、次数多、数额特别巨大。自2004年至2014年,被告人王天朝利用手中的职权,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每年都在持续不断地进行受贿犯罪,先后收受了15个单位或个人的财物,共计48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二是受贿犯罪形式多样化。被告人王天朝受贿涉及面较广,既在医院工程建设、医药医疗设备采购中收受贿赂,还在组织人事等方面收受贿赂,受贿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既接受他人现金人民币、美元,也接受银行卡、“干股”,还接受住房、汽车和手表、照相机等贵重物品。三是犯罪轨迹呈逐年递增的趋势。被告人王天朝对金钱的追逐和贪欲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膨胀,受贿金额倍增。从最初的几万、几十万、到后来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在医院建设项目中,先后收受2000余万元;在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方面收受1000余万元;而在“昆华苑”建设项目中,收受100套住房,金额达8000余万元。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法院合议庭将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评议后,择期公开宣判。

检察日报2016-08-18


7月13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医院工程建设、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人事任免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公司和个人贿赂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32.22万元及美元8万。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天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盐城市纪委监委2018-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