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根,民生是本,守住了民生底线,就是守住了全民安全底线。近年来,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持续深入开展了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处了各类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了违法市场主体,坚决守住了民生安全。现遴选部分案件发布如下。
1.衡南县茶市某商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烟案
2023年4月,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商店向未成年人售卖香烟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衡阳县某皮具制品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3年6月,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皮具制品厂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工具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3.南岳区某水产品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2023年6月,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水产品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南岳区某农贸市场某水产品店用于结算的某型电子计价秤称涉嫌存在作弊功能。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购买某型电子计价称1台,用于称量销售水产品。该计量器具经判定存在作弊功能。当事人使用上述作弊计量器具与消费者进行结算,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南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4.石鼓区某厨具店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炉具案 2023年11月,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厨具店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炉具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18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份购进了2台某型家用燃气炉具在其经营场所进行销售。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中,该产品结构的一般要求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之规定,属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章第三节之规定,石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5.耒阳市某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爆竹案 2023年4月,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耒阳市某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64元、罚款11240元的行政处罚。 在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当事人销售的爆竹类产品经国家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湖南省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检验中心检验,不符合GB10631—2013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6.石鼓区某副食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3年8月,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衡阳市石鼓区某副食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