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劲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毕节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毕节市委批准,毕节市纪委市监委对毕节市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劲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劲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下属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谋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建、资金拨付、组织人事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周劲松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毕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毕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劲松开除党籍处分;由毕节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贵州省纪委监委 2024-04-12 11:50
日前,毕节市体育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劲松(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赫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赫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劲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赫章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劲松利用担任金沙县西洛乡乡长、党委书记,金沙县西洛街道党工委书记,金沙县政府副县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贵州检察 2024-05-09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