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开展第4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研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副书记、院长廖与飞主持集体学习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现场
会上,学院特聘教授范大明博士就“湖湘文化中的家教家风”作专题辅导。党委副书记、院长廖与飞领学《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党委副书记陈干甲宣读中共衡阳技师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晨旭领学并解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委副书记陈干甲,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赵彩霞,纪检监察室主任丁亚玲作研讨发言。
廖与飞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是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性。学院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扛起政治责任、抓好贯彻落实,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二是全面落实学院党纪学习教育部署。要原原本本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对照检视。要将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中的细则要求落到实处,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学院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学院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三是推动学院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要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家庭教育,为学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