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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部署开展“未巡先改”

为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省委教育工委日前下发《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未巡先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结合职责职能,对照自查、同类同改、未巡先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


把查纠整改的靶子竖起来


  省委教育工委对标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推动同类同改未巡先改的暂行办法》,坚持内容上全覆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将中央巡视、省委巡视和省委教育工委巡察发现的教育系统有关问题进行梳理,对照“四个落实”巡视重点,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形成了具有教育自身特征的四个方面共66个自查自纠重点,以确保查纠整改具有可操作性、可衡量性和可验证性。坚决纠治贯彻落实教育大政方针、政策法规不完整不准确不全面、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扭曲等问题,推动落实教育强省首要任务。


把自觉整改的党性强起来


  教育行业具有风向标作用,要求各级党组织成员具有先进性和纯洁性。《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党组织要找准定位,突出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增强政治自觉,着眼“两个大局”,准确把握“国之大者”要求,突出业务融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等根本职责,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统一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思想意志行动,不断严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制定措施,深入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为发展赋能,以实际成效忠诚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


把预期整改的标准立起来


  此轮“未巡先改”工作明确了整改标准、整改措施及时间表,以确保整改责任的清晰和有序。《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必须对照66个自查自纠要点进行准确、全面、具体、深入的梳理和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和症结,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时间表。在自查自纠阶段要系统深入查摆问题,明确分工和整改时间进程,并填写问题整改情况清单。在综合治理阶段要求各地各单位层层压实责任,切实纠正偏差,确保一般性问题整改销号,深层次、复杂性问题有效推进。在总结提升阶段要求各地各单位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完善管根本、保长远的体制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把具体整改的措施严起来


  《通知》旨在推动各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一体落实具有教育特色的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强省建设,省委教育工委发挥着举旗定向、引领示范的重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通知》要求委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突出在政治引领、教育管理、业务融合、创先争优等方面担当作为。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政策法规为准绳,甄别是非、把握实质、恰当处理。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责任,发扬斗争精神,从业务管理入手,研究制定“未巡先改”实施方案,从政治上查摆和解决问题。各地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纪检委员)要进行跟踪督查,协助所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组织和个人予以问责问效。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台账,明确问题表现、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在开展“未巡先改”工作期间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阶段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治。通过问题整改整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把履职整改的行动实起来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要加强对“未巡先改”成果的研究和运用,并融入中心工作,不断自我反思、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提升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教育工作本领、防范化解涉校涉生安全本领,切实拿出硬招实招,对自查问题自纠,确保“未巡先改”工作整改问题件件有着落、条条改到位,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问题整改的监督机制,增强“未巡先改”的实效性,以高质量“未巡先改”工作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