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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政府评定李峰武、朱如新为烈士

赣府字〔2024〕97号、赣府字〔2024〕98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李峰武同志评定为烈士的请示》(洪府文〔2024〕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李峰武,男,汉族,1978年12月出生,生前为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山水大酒店厨师。

2023年9月16日16时,李峰武同志在下水施救溺水群众时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2019年8月1日修订版)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李峰武同志为烈士。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朱如新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景府文〔202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朱如新,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生前为乐平市众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

2024年4月3日10时,朱如新同志在下水施救被困群众时不幸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2019年8月1日修订版)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朱如新同志为烈士。


2024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