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金沙县委批准,金沙县纪委监委对贵州金沙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吴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入党前的严重错误,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巨额公款归自己使用;大搞权钱交易,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并在资金拨付、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吴章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金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金沙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吴章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