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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砀山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振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问题。

2014年至2022年,李振平收受3名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白酒、手表等礼品以及1000元礼金;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经李振平同意,其亲属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出境旅游活动,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承担。李振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

二、灵璧县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朱峰违规收受礼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

2021年至2023年,朱峰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白酒;2017年8月,朱峰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承担。朱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