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古丈县委批准,古丈县纪委监委对古丈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向权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将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丧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公款购买赠送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共财物;违反群众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转嫁费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向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古丈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向权开除党籍处分;由古丈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